隐私政策
- 生效日期:2026 年 10 月 1 日
- 更新日期:2026 年 10 月 1 日
运营主体
本政策中的"象信AI""我们"指法律文件总览 · 运营主体中载明的运营主体,即你的个人信息的处理者。有效版本以本站发布的版本为准。
我们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处理个人信息。本政策说明你使用象信AI 官网、控制台、文档站和 API(合称"服务")时,我们如何收集、使用、保存、共享和保护你的个人信息,以及你享有的权利。
要点速览
我们不用你的数据训练模型
我们不会使用你的 API 或 Playground 请求、模型返回的答案或账户数据来训练或改进模型。
- 请求内容最多保存 30 天,仅用于故障排查、滥用与安全调查和计费争议处理,到期自动删除。
- 用量元数据(token 数、时间戳、费用等)按会计与税务法律要求保存,用于计费和对账。
- 企业零内容留存:组织所有者可在控制台 设置 → 组织 开启,开启后不再保存请求内容。详见数据处理说明。
- 不出售个人信息,不将其用于广告。
- 数据不出境:所有服务与数据均存放在中国大陆境内。
- 访问日志保存 6 个月,依《网络安全法》第二十一条的要求留存,到期自动删除。
- 权利请求 15 个工作日内答复,账户注销在核验身份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1. 我们收集的信息
1.1 你主动提供的信息
| 信息 | 场景 | 是否必需 |
|---|---|---|
| 电子邮箱 | 注册与登录(我们向该邮箱发送验证码)、服务通知 | 必需 |
| 手机号码 | 首次登录时填写,用于账户联系与安全(我们不会向该号码发送短信验证码) | 必需 |
| 姓名或昵称 | 控制台个人资料、组织成员列表 | 可选 |
| 组织信息 | 组织名称、成员及角色 | 必需 |
| 账单与开票信息 | 充值、开具发票时提供的单位名称、税号等 | 开票时必需 |
| 与我们的往来邮件 | 技术支持、隐私请求、商务咨询 | 按需 |
1.2 支付信息
充值通过支付宝完成。我们接收并保存充值订单信息(订单号、金额、支付状态、支付时间、支付宝交易号)。我们不接触、不保存你的银行卡号、支付密码等支付账户信息,这些信息由支付宝依其隐私政策处理。
1.3 请求内容
你通过 API 或控制台 Playground 提交的 state、问题(instructions、criteria)、所用模型,以及模型返回的答案(合称"请求内容")。请求内容可能包含你或你的终端用户的个人信息,这取决于你发送了什么(建议见第 12 节)。
1.4 用量元数据
每个请求的组织 ID、API 密钥 ID(不是密钥本身)、请求 ID、时间戳、输入/输出 token 数、耗时、来源(API 或 Playground)、状态码、费用。
1.5 日志与 Cookie
- 访问日志与网络日志:IP 地址、浏览器类型、访问时间、请求路径、响应状态等,用于安全防护、故障排查和履行网络日志留存义务,保存 6 个月(见第 3 节)。
- Cookie:控制台使用一个必要的会话 Cookie(
xx_session)维持登录状态。我们不使用第三方广告 Cookie。浏览器禁用 Cookie 后将无法登录控制台。 - 本地存储:文档站可能在你的浏览器本地保存主题偏好等设置,这些数据不会上传给我们。
2. 我们如何使用信息
| 目的 | 使用的信息 | 处理依据 |
|---|---|---|
| 注册、登录、账户安全 | 邮箱、手机号、会话 Cookie、日志 | 订立和履行协议所必需 |
| 提供服务(运行模型、返回答案) | 请求内容 | 订立和履行协议所必需 |
| 计费、对账、开票 | 用量元数据、订单信息、开票信息 | 履行协议;履行法定义务(会计、税务) |
| 故障排查、技术支持 | 请求内容(30 天内)、用量元数据、日志 | 履行协议所必需 |
| 滥用与安全调查 | 请求内容(30 天内)、用量元数据、日志 | 履行法定义务;维护服务安全 |
| 服务通知(余额、密钥、政策变更) | 邮箱 | 履行协议所必需 |
| 统计服务整体运行状况 | 汇总的用量元数据(不含请求内容) | 履行协议所必需 |
**我们不会将客户数据用于训练或改进模型。**这里的客户数据包括请求内容、模型答案和账户数据。我们也不会基于你的请求内容向你推送广告。
如需将你的个人信息用于本政策未载明的其他目的,我们会事先征得你的同意。
3. 保存期限
| 信息 | 保存期限 |
|---|---|
| 请求内容 | 最多 30 天,到期自动删除;开启零内容留存的组织不保存 |
| 用量元数据 | 在账户存续期间保存,并按会计、税务法律规定的期限保存用于对账 |
| 账户信息(邮箱、手机号、组织等) | 账户存续期间;注销后在 15 个工作日内删除或匿名化,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|
| 充值订单与发票记录 | 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等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保存 |
| 访问日志与网络日志 | 6 个月,到期自动删除(依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第二十一条,网络日志留存不少于六个月) |
| 往来邮件 | 事项处理完毕后最多 2 年 |
如在保存期内发生滥用或安全事件调查、计费争议,或执法机关依法调取,相关请求内容与日志将保存至事项处理完毕。保存期限届满后,我们将删除或匿名化相应信息;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保存期限未届满,或删除在技术上难以实现的,我们将停止除存储和采取必要安全保护措施之外的处理。
4. 共享、委托处理与公开披露
**我们不出售个人信息。**我们仅在以下情形共享或委托他人处理你的个人信息:
| 接收方 | 目的 | 涉及的信息 |
|---|---|---|
| 支付宝(中国)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| 完成充值支付 | 订单号、金额 |
| 邮件发送服务提供方(位于中国大陆) | 发送登录验证码和服务通知 | 邮箱地址、邮件内容 |
| 中国大陆境内的云服务与主机托管服务提供方 | 运行服务、存储数据 | 服务运行所需的全部数据(以受托方身份处理) |
对于受托处理个人信息的服务提供方,我们会通过协议约定处理目的、方式、期限和安全义务,并监督其处理活动,不允许其将信息用于其他目的。
此外,我们可能在以下情形依法提供或披露个人信息:根据法律法规、诉讼或行政、司法机关的要求;为保护你、其他用户或公众的生命、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;在合并、分立、解散、被宣告破产等情形下,我们会告知接收方名称和联系方式,并要求其继续履行本政策的义务。
5. 数据存储地点与跨境
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及请求内容,全部存储在中国大陆境内。我们目前不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。如未来确需向境外提供,我们将依法进行评估或备案,单独告知你并取得你的单独同意。
6. 你的权利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(以下简称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)第四十四条至第五十条,你对你的个人信息享有以下权利:
| 权利 | 法律依据 | 行使方式 |
|---|---|---|
| 知情、决定,限制或拒绝处理 | 第四十四条 | 通过本政策了解处理规则;可发邮件要求限制或拒绝我们对你个人信息的处理,法律、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|
| 查阅、复制 | 第四十五条 | 在控制台查看个人资料、组织、用量和账单;需要副本请发邮件申请 |
| 转移 | 第四十五条 | 符合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条件的,可申请将你的个人信息转移至你指定的个人信息处理者 |
| 更正、补充 | 第四十六条 | 在控制台 设置 → 个人资料 修改,或发邮件申请 |
| 删除 | 第四十七条 | 发邮件申请,见下文「删除与注销」 |
| 要求解释说明 | 第四十八条 | 就本政策或我们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向我们询问 |
| 撤回同意 | 第十五条 | 对基于同意进行的处理,可随时发邮件撤回;撤回不影响撤回前基于同意已进行的处理 |
近亲属的权利。 用户死亡的,其近亲属为了自身的合法、正当利益,可以依照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四十九条,对死者的相关个人信息行使上述查阅、复制、更正、删除等权利,死者生前另有安排的除外。
删除与注销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我们将主动删除你的个人信息;我们未删除的,你有权请求删除(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四十七条):
- 处理目的已实现、无法实现或者为实现处理目的不再必要;
- 我们停止提供产品或者服务,或者保存期限已届满;
- 你撤回同意;
- 我们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违反约定处理个人信息;
- 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保存期限未届满(例如第 3 节所列的网络日志、会计凭证),或者删除个人信息从技术上难以实现的,我们将停止除存储和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之外的处理。
注销账户:发送邮件至 wanglei@xiangxinai.cn,标题注明「【隐私】注销账户」。我们将在核验身份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注销,并删除或匿名化你的账户信息(法律、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)。注销前请注意:注销后组织的 API 密钥将失效,未使用的额度按用户协议处理;如你是组织唯一的所有者,请先转移所有权或一并注销组织。
请求的受理与答复
依照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五十条,我们建立了以下申请受理和处理机制:
- 提交方式:将请求发送至 wanglei@xiangxinai.cn,标题注明「【隐私】」及请求类型。
- 身份核验:为保障安全,我们会通过你的注册邮箱核验身份,必要时请你补充信息。
- 答复期限:我们将在核验身份后 15 个工作日内答复并处理;删除请求在该期限内完成删除。
- 费用:对你合理的请求原则上不收取费用;对重复、明显超出合理限度的请求,我们可能视情况收取必要的成本费用。
- 拒绝的说明:我们拒绝你的请求的,将书面说明理由。你可以向网信等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投诉、举报;我们拒绝你行使权利的请求的,你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如果你是我们客户的终端用户(即你的信息由我们的客户通过 API 发送给我们),请首先联系该客户行使权利;我们会依据数据处理说明协助客户响应。
7. 信息安全
我们采取以下措施保护你的信息:全链路 HTTPS 加密传输;API 密钥仅以哈希值存储,明文只在创建时展示一次;按最小权限原则限制内部访问并记录操作日志;数据库定期备份;定期进行安全检查。
我们已制定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。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等安全事件时,我们将按法律要求及时告知你事件情况、可能的影响、已采取的措施和你可以采取的防范建议,并向主管部门报告。
8. 未成年人
服务面向企业和开发者,不面向未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。我们不会故意收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;如发现误收集,我们将尽快删除。如果你是监护人并发现未成年人向我们提供了个人信息,请联系我们。
9. 本政策的变更
我们可能适时更新本政策。更新后的版本将在本站发布并更新页面顶部的更新日期。对于重大变更(如处理目的、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、共享对象发生变化),我们会在生效前通过邮件或控制台通知你;需要取得同意的,我们会重新征得你的同意。
10. 联系我们
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咨询、投诉和权利请求,请发送邮件至 wanglei@xiangxinai.cn。我们将在核验身份后 15 个工作日内答复。如对答复不满意,你可以向网信等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投诉、举报,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11.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
我们已依照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等规定完成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,备案号:Beijing-XiangXinAIZhuShou-20241125S0009。我们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依法处理个人信息,不收集非必要个人信息,不非法留存能够识别使用者身份的输入信息和使用记录,不非法向他人提供使用者的输入信息和使用记录。
12. 给开发者的建议
象信一号只需要做出判断所必需的信息。把数据放进 state 之前:

